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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介石屠殺了1000萬中國人?

bb按夏威夷大學R.J. Rummel教授《Death By Government》一書統計,國民政府(China(KMT)1928-1949年共屠殺了1007.5萬人,在“20世紀大屠殺排行榜(Twentieth-Century Democide)”中位居第四,排在蘇聯和納粹德國之後。

R.J. Rummel認為國民政府1928-1949年共屠殺了1007.5萬中國人

R.J. Rummel教授的解釋,其大屠殺(Democide)指的是由政府主導的對民眾的所有謀殺行為,種族滅絕、政治謀殺、饑荒拒絕援助、酷刑、集中營等均在其內,如其書名所示,包括一切“政府導致的死亡”。基於這一語境,R.J. Rummel考察了國民政府大陸時期的歷史後,得出結論:“總而言之,從早期到他們(KMT)在大陸最終失敗,民族主義者屠殺的無助百姓數量的範圍,在不足600萬到超過1850萬之間,大概可以算作1020萬。”具體資料如下圖:

aa  資料來源:R.J. Rummel,《Death By Government

原圖注1、所有數字都是最高值和最低值之間的估計值,對尾數作了四捨五入。2、總數位裡可能包括來自其他軍閥的大屠殺的資料;3、“饑荒”部分資料指的是不包含在大屠殺範圍內的部分;4、戰爭/暴動死亡資料僅指中國人之間的戰爭死亡人數”。

R.J. Rummel的統計有很多主觀估算,但也不算離譜

Death By Government》一書第七章名為《10214000 MurderedThe Depraved Nationalist Regime》——《10214000人被謀殺:墮落的國民政府》,專門討論國民政府統治時期“大屠殺”的資料。但其討論並不嚴謹。其一,作者對“國民政府”存在的時間沒有一個確切的界定,對其統治範圍也沒有確切的界定,更沒有區分蔣介石主持的中央政府和不受控制的地方軍閥政權,這種模糊化的處理,固然使作者在分析時省卻了很多工作量,但同時也使其資料的可靠性大打了折扣。

其二,作者在資料的使用上所採取的,也是一種籠統的主觀估算。據R.J. Rummel的論述,國民政府的“大屠殺”主要由三大塊構成:1、源自意識形態分歧的國、共鬥爭;2、民生層面的“謀殺”,如大饑荒的不作為與反作為;3、戰爭層面的“謀殺”,如抗戰期間暴戾的壯丁徵募制度。作者沒有立足于大量的史料佔有,而更願意用主觀估算來討論這三個方面的“國民黨大屠殺”資料。譬如,關於意識形態方面產生的來自國民黨方面的“屠殺”,作者認為:“根據來自共產主義方面的一份資料,僅在某個根據地分區,返回的民族主義者們(即國民黨)就殺害1萬多人,考慮到共產主義者們所佔領的地區有超過1億的農民,其人員死亡必然是巨大的,我估計它是120萬,但即使兩倍於這個數字,也不會令人驚訝。”再如,作者談到了1942-1943年的河南大饑荒,認為有200萬到300萬人餓死,還談到了1943-1944年的廣東大饑荒,認為有超過150萬人死去。作者同時說,這些死者當中,無法確知有多大比例應歸咎於政府,只能是一個主觀判斷。作者認為,“一半的比例,也就是175-240萬人的餓死政府應該負責,是比較合理的。”

這種主觀估算很顯然損害了資料的價值。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資料毫無參考價值。舉例而言,據蔣緯國編著的《國民革命戰史》記載,抗戰八年,國民政府共計徵募壯丁13558493名,此外,“八年抗戰各戰區工事之構築,軍用道路之開闢,被炸橋樑之搶修,以及敵軍可能利用之道路的破壞,先後所發動之民工,當在一億人以上。”這些巨量的壯丁和勞役徵發背後,隱藏著巨量的死亡。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長蔣夢麟19417月給蔣介石的一篇關於兵役狀況視察報告描述:“夢麟此次視察桂湘紅十字會醫務工作……沿途所見落伍壯丁,骨瘦如柴,或臥病道旁奄奄一息;或狀若行屍,躑躅山道;或倒斃路旁,任犬大嚼……(二)在馬場坪見一落伍壯丁……倒外街旁,以電捧照之,但略舉目,已不能言語,翌晨死矣。(三)在離龍裡縣城一華里公路旁,牛前十時左右,見一大黃狗在一死壯丁左臂大嚼。……(六)黃平縣長檢得道旁臥病壯丁七人,送醫院治之,死其六,其餘一人病癒逸去。……(八)據鎮遠紅十字分會長雲:‘分會有掩埋隊,見有死而暴露者,有半死而活埋者,有將死而擊斃者。’(九)韶關解來壯丁三百,至築只剩二十七人。江西來一千八百人,至築只剩一百五十餘人。而此百余人中,合格者僅及百分之二十。龍潭區來一千人,至築僅余一百餘人。以上所述,言之者有高級丈武官吏醫生教員,所言大致相同。(十)戰事起後數年中,據紅十字會醫生經驗,四壯丁中一逃一病一死,而合格入伍者,只四分之一,是為百分之二十五。以詢之統兵大員,咸謂大致如是。若以現在之例計之,恐不及百分之十矣。”按蔣夢麟“四壯丁中一逃一病一死,而合格入伍者,只四分之一”的比例計算,1400萬壯丁,死于途中者將達300余萬。這雖然與R.J. Rummel的結論——“Often only 10 percent of the conscripts would arrive alive”(通常情況下,只有10%的應徵入伍者將活著到達)——還存在不小的差距,但也已足夠說明當日的壯丁徵募制度下給民眾帶去的沉重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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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政府的“大屠殺”與蘇聯、納粹有本質區別

雖然資料的多寡並不十分重要——正如蔣友柏所言:“你當然可以說(R.J. Rummel)這個統計數字不公正、不準確,那就算打一折,也有100萬”,但產生這種“大屠殺”的原因卻不能不仔細追究,因為歷史留給後世的教訓恰恰在此。

R.J. Rummel認為大屠殺的根源,是國民黨的法西斯和軍國主義統治

作者最後如此為國民黨的“大屠殺”定性:“我們該如何理解這種民族主義殺戮呢?一部分屠殺源於與共產黨之間的意識形態分歧。民族主義者們相信,統一和現代化的中國能夠改善底層民眾的生活,並將中國從外國的壓迫和控制下解放出來。但是,這種尋求自由的言辭,隱藏了其政權的法西斯和軍國主義統治的事實。……意識形態因素只是這場民族主義殺戮的原因的一部分。腐敗、貪婪、害怕受壓迫的民眾報復的國民黨官員和軍官,用他們龐大的欲望構築起來一個徹底變態的政治制度,他們不顧一切地撈錢、貪污,成千上萬人死於饑荒和政府的失職。該系統從根本上失去了控制,甚至連蔣介石也無法充分指揮它,徵兵當中發生了數以百萬計的死亡,儘管他試圖去糾正政策和處分相關負責人。這個系統助長了謀殺的規模。……真實的難以置信的結果是:大屠殺的人數超過1020萬,超過了希臘或比利時或柬埔寨的總人口。”

事實上,R.J. Rummel在該書的前言中毫不諱言自己寫作該書的目的:“讀者可能會感到該書的主要目的不是描述大屠殺本身,而是為了證實民主國家本質上是非暴力的這一理論。……正如我們可以看到,這裡的結果清晰地表明,民主國家犯下的屠殺要比其他制度少得多。”而在該書第七章《10214000人被謀殺:墮落的國民政府》開篇時,R.J. Rummel就已經對國民政府的性質做出了自己的界定:“在此期間(1928-1949),國民政府是獨裁主義和軍國主義政權,是真正的法西斯風格。”這也正是R.J. Rummel將國民政府的“大屠殺”與蘇聯、納粹德國的“大屠殺”一併列入“四強”的緣故。

實際上,國民政府的“大屠殺”更多源自其缺乏社會治理能力

R.J. Rummel對國民黨的政權性質的判斷,並不準確。誠然,國民黨名義上號稱“一黨訓政”,但“黨”實際上既無力“訓”民眾,也無力“訓”政府。誠如歷史學者高華所言:“國民黨只是在中央一級實行‘以黨統政’,省以下則實行黨政的完全分開,在省以下的基層,其黨務機構形同虛設。”1934年,曾有國民黨地方黨務人員在《中央黨務月刊》上刊文,憤怒聲討“一黨訓政”的有名無實:“本黨名為訓政,實無殊於退聽……各省市縣黨部坐擁虛位,毫無實權,絕不能過問各當地任何政務,偶一置喙,誹謗隨之。”大陸時期的國民黨,其組織幾乎完全沒有深入到縣及縣以下社會中去,党既不領導政府,也不領導軍隊,甚至連基層的“地方自治”,也幾乎見不到黨的影子。國民黨黨員地位低下,以至於社會上流傳有“學而優則仕,學而不優則黨”的說法。既無力實現“以治國”,可見其“一黨獨裁”的有名無實。

將國民政府列入“軍國主義政權”的行列,也是不準確的。誠然,支撐蔣介石整個大陸時期統治的,是軍權而非黨權,但“軍國主義”最重要的幾個標誌——如窮兵黷武、政治、經濟和社會生活全方位軍事化,對外奉行侵略擴張政策等等,均不能在國民政府身上找到。誠然,蔣介石在30年代確曾一度熱衷“法西斯模式”,認為“法西斯主義是最適合的一種奇妙的藥方,而且是能夠救中國的唯一思想”,並因之扶植成立了宣傳“奉行一個主義,服從一個領袖,遵行一個國策”的復興社,但蔣介石終究沒能成為中國的希特勒,因為德國實現“一個主義、一個領袖、一個國策”的前提,恰恰正是其一黨獨裁,黨部力量強勢滲透到國家的各個角落;蔣介石既嚴厲禁止各級黨部過問地方政務,其不能獲得“法西斯主義救中國的機會”,也是必然之事。

就政治體制而言,國民政府實際上是一鍋夾生飯。其源頭可以追溯到孫中山的“聯俄容共”:一方面師法蘇俄,以党建國,以党治國,一黨專政;另一方面又堅持襲自西方民主體制的三民主義。其結果,這架統治機器既依照西方分權學說搞了五院分立,又借鑒蘇俄搞了什麼中執會、中政會。這鍋夾生飯既不能做到像蘇俄那樣自上而下徹底貫徹以党治國——無論在中央、地方還是軍隊,黨權都高於一切,黨對政府、軍隊有著絕對的領導地位——相反,在省及省以下地方層級,蔣介石嚴厲禁止地方黨部干預地方行政。同樣,這鍋夾生飯也做不到像西方民主政體那樣開放選舉、實施憲政,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民主監督機制。

這種奇怪政體,導致國民政府在社會控制能力方面遠遠弱于蘇俄,在社會治理能力方面又遠遠弱于歐美民主國家。其結果,使得此一時期的中國基層社會處於一種“准無政府狀態”——基層政權雖然存在,但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國民黨,卻無力駕馭和驅動這些基層政權。面對基層官員普遍的貪腐和不作為,黨既無力效仿蘇俄發動“整風運動”進行整頓,也無力效仿歐美通過制度建設來控制、監管。壯丁徵募過程中大量的家破人亡,災荒中基層官員普遍的中飽私囊,都與此有莫大的關係。正如R.J. Rummel 所觀察到的那樣——“該系統從根本上失去了控制,甚至連蔣介石也無法充分指揮它,徵兵當中發生了數以百萬計的死亡,儘管他試圖去糾正政策和處分相關負責人”——但不是“失去控制”,國民黨從一開場,就未曾真正“控制”過這架散漫的國家機器。這種缺乏社會治理能力而導致“大屠殺”加劇的情形,與蘇俄、納粹德國式的以超強的社會控制能力而實施的“大屠殺”,有本質的區別。

 

本文出處:騰訊 http://view.news.qq.com/zt2013/jjsts/index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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