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 http://findlifevalue.blogspot.tw/2009/10/heritage-tax.html

 

繼承的注意事項(遺產稅、股票、土地、房屋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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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」遺產稅已經修正且於98年1月23日開始生效,也就是說自98年1月23日(含當日)起發生之繼承案件,可以適用新法。

新遺產稅法的免稅額已經提高到1,200萬元了,還可以再扣除下列:

  1. 親屬扣除額+其他扣除額。有配偶者可以扣除NT4,450,000元,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扣除額為 NT450,000 (注意:一般只適用到子女)。
  2. 已扣抵稅額。

所以實際的免稅額會比1,200萬元還要高,超出的部份則適用10%單一稅率。下面的網址可以試算遺產稅:遺產稅試算(高雄市國稅局)

至於何謂「直系血親卑親屬」可以參考這篇文章: 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ewis.chuang/article?mid=1406

那「卑親屬」又是什麼意思?就是「晚輩親屬」的意思,也就是子女、孫子女。

另外,遺產種額的計價依據如下:

  1. 房屋價值:以房屋之課稅現值計算。(可查閱房屋稅單上之課稅現值)
  2. 土地價值:以土地之公告現值計算。(可查閱地價稅單上之公告現值)
  3. 銀行存款:以死亡時存款餘額計算。
  4. 股票價值:以死亡時股票現值計算。

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那些文件?(財政部稅務入口網)

 

保       保險可以幫助罹癌的家屬度過金錢的難關,跟癌症及醫療有關的保險有:

  • 癌症險:只要確定罹癌就可以先領一筆慰問金。
  • 醫療險:門診、住院醫療補助。
  • 壽險:身故理賠。

有些業務員並不是很清楚自己賣的保險,記得自己翻閱一下保險的內容,有些保險(如醫療險)可能是包含在配偶集子女的保險裡,所以最好父母、子女的保險內容都翻閱一下。個人建議買保險還是要找有信用的公司,而且還要找專責的保險業務人員辦保險,有些兼差或是經常跳換工作的保險業務員可能做沒多久就跑了,到時真有需要諮詢及理賠時可能就變成保單孤兒;另外也要小心還有很多的銀行也兼做保險,這些銀行員大多是保險門外漢,大多一問三不知,個人也建議少買這些銀行的保險。

勞保的死亡給付

家裡面的兄弟姊妹如果有多人有勞保資格,則可以請投保薪資最高的人去勞保局請領勞保死亡給付,勞保局規定勞工父母、配偶死亡的【喪葬津貼】得發給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3個月投保薪資。

 

股票子女如果要繼承股票,也就是要做股票移轉的動作,老實說相當麻煩,必須要檢附下列三種文件:

  • 繼承人全體簽章之申請書。
  • 繼承人全體簽章經向所屬證券商切結之聲明書。
  • 交割銀行之履約保證書。

更詳細的資料可以參考 遺產稅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申請及核發作業要點第零條。老實說,光要全體繼承人的簽章就已經夠傷腦筋的了,如果還有不同支的股票,每支股票都要書面作業,我詢問過證卷人員,他們都建議如果可以在生前賣掉最好,因為現金會比股票好處理多了。

 

土地、房屋繼承

 

一般都會找代書幫忙處理,如果想自己處理,可以參考下面的文章 
土地房屋繼承登記方法 - 板橋地政事務所



原始文章來源: http://findlifevalue.blogspot.com/2009/10/heritage-tax.html#ixzz2E3grEy2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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